据加新网综合报道:加拿大的免费医疗不仅仅在于看医生不用钱,还有很多相关的补贴政策,其中医疗费用税收抵免(METC)就是广受大家欢迎的项目之一。
然而就在最近,一桩与METC相关的案子引起了不少人关注,一名男子的父亲来探亲,在这期间突发心脏病住院了,医疗费高达1.9万,却在申请抵税时被拒了!一经报道,大家议论纷纷。
这是怎么一回事呢?
据本地英文媒体报道,2019年5月份,这名男子的父亲持加拿大游客访问签证入境探亲,本来计划的是待2周就走,机票都买好了。
却没有想到,就在这期间,意外发生了,父亲心脏病发作,紧急送医,急症治疗+康复治疗,父亲一住就是8周。
这一番折腾下来,医疗费高达1.87万加币。
由于父亲不是加拿大居民,不在省医保范围内,这笔费用由儿子自付了。
2019年报税的时候,这个儿子就申报了这个费用,但是被税务局给拒绝了,他随后提出异议,直接告上了税务法庭。
虽然加拿大有全国免费医疗系统,但包涵范围有限,很多医疗费用都不在覆盖范围内,如果没有个人或雇主购买保险,就需要自费。
为了减轻这部分负担,加拿大政府提供了一项福利,允许纳税人在应税收入中申报这些费用,获得经济补助,也就是这里说的METC。
根据这项医疗费减税政策,加拿大居民可申请超过2个数额的费用:年净收入的3%或2479元。
今天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了报抵税的资格上面,按照规定,纳税人的医药费可报本人的、配偶的、18岁以下孩子的。
除此之外,还可以报家人的,包括父母、祖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叔伯姑姨、侄男甥女,但这个人必须在这一年中的某个时点是加拿大居民、依赖你提供最基本生活物资,且由你支付了这笔医药费。
比如说,年迈父母要靠你提供基本生活物资,才能维持生计,然后你掏钱给爸妈花了3500治病,这3500就可以计入自己的税表。
这里注意了,这里的父母亲和子女不一定要住在一起,但他们必须是全年依赖你提供经济支持,也就是定期、持续地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,如食物、住所、和衣物。
只有满足条件,医药费才可由你报。
法官表示,今天案子里的父亲并不满足“一年中的某个时点是加拿大居民”这一资格条件,因此CRA不批申请。
对此,这个儿子表示,父亲当时拿的签证最长是6个月,他实际待的时间是8周,已经属于“在加拿大居留”了。
站在税务局的角度,他们不同意这一说法,并指出《所得税法》在将居住在加拿大作为征税基础时,使用了普通法对居住的定义,这体现了“加拿大普通居民”的概念。
这个案子的争议点就在这里。
最终,法官驳回了这个儿子的申请,理由是父亲此行的目的是探望儿子及其他家庭成员,是因为期间意外心脏病发才延长了停留时间,如果没有发病,他是打算2周后离境的,没有证据表明他打算长期留在加拿大,因此不是“加拿大普通居民。”
“别以为加拿大的医保是免费的。”
对此,网友意见纷纷——
“法官没判错啊,不是加拿大居民,没理由可以享受抵税。”
“探亲签证不是该买医疗保险嘛?要找保险公司理赔吧?”
“他们没买旅游保险,总不能让加拿大纳税人负责吧。”
来源:加新网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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