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有2人中招!搞不懂这账户规则,被加拿大CRA重罚$20,000加元

financialpost报道:根据加拿大联邦法院本月初作出的两项最新裁决表明,一些纳税人在免税储蓄账户缴款方面继续犯错,总共被CRA税务局重罚了超过20,000加元。

每个案件都有各自的事实和情况,但两起案件中的纳税人都未能了解自己的缴款限额,也未能了解及时、迅速提取超额缴款的必要性,才能希望获得加拿大税务局的饶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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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第一个案件中,这名加拿大女子被CRA罚款9,718 加元,她的麻烦可以追溯到 2019 年,当时她向 TFSA 缴纳了 34,600 加元。她当年的 TFSA 缴款额度为 34,620 加元。

2020 年 1 月 1 日, TFSA 额度又增加了 6,000 加元,加上 2019 年结转的 20 加元,这意味着她 2020 年的限额为 6,020 加元。

纳税人于2020年1月向她的TFSA缴纳了40,620加元,于2020年4月她又另外缴纳了6,020加元。

2021 年 7 月,加拿大税务局发布了 2020 纳税年度的 TFSA 评估通知 (NOA),通知纳税人她需要支付 7,308 加元的罚款税和利息。

这份 NOA 以电子方式发布,发布到她的 CRA 我的账户中,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。

纳税人声称没有收到或从未看到过这封电子邮件,并解释说,由于她通常每年都处于“退款状态”(refund position),与那些总是要补交税款的人不同。

快进到 2022 年 2 月,在提交 2021 年纳税申报表的过程中,纳税人登录了她的在线 CRA 帐户,才发现她的 TFSA 超额供款。她立即提取了大部分超额供款,并提交了免除罚款税和利息的请求。

她表示,她在 2020 年 1 月意外地缴纳了 40,620 加元,误以为自己没有使用 2019 年和 2020 年的供款额度。随后,她于 2020 年 4 月又意外地缴纳了 6,020 加元,因为她忘记了自己早在 1 月份就已经为 2020 年新额度供款了。

她还表示,“由于父亲于 2019 年去世、照顾年迈的母亲、工作责任增加以及疫情,她在 2019 年和 2020 年经历了艰难的个人境遇。”

纳税人的第一次救济请求被拒绝,因为加拿大税务局指出,超额的 TFSA 供款没有及时完全扣除。

加拿大税务局随后跟进了第二份 TFSA NOA,这次是针对 2021 纳税年度,向她征收了另外 9,718 加元的超额供款罚款税和利息。

纳税人第二次提交了免除税款和利息的请求,解释说超额供款不是故意的,并且称2022年2月发现后就立即提出超额供款。

加拿大税务局拒绝了她的第二次减免请求,因为CRA认为超额供款没有“立即”提取。

法官认为,加拿大税务局不免除税款和利息的决定是合理的,因为“期望个人在收到评估通知 NOA 后,立即更正和管理其 TFSA 账户,使其不超过缴款限额。”

第二起案例被罚10,960 加元, 这起 TFSA 超额缴款案件的主角也是一名女性,这名纳税人在 2021 年的缴款限额为 75,521 加元,但她指示其金融机构将价值 293,251 加元的股票从投资账户转入其 TFSA,导致超额缴款 217,730 加元。

2022 年 7 月,加拿大税务局对她在 2021 年向 TFSA 超额缴款征收了 10,960 加元的超额缴款税、罚款和利息。

2022 年 9 月,纳税人致信加拿大税务局,要求免除税款、罚款和利息,并解释说,她在 2021 年将所有股票转入 TFSA 时“不知道”自己的缴款限额。她于 2022 年 10 月提取了 TFSA 超额部分。

加拿大税务局认为,从 NOA 日期到她提取超额供款的三个月延迟“超出了合理的时间范围”。

法官也认为加拿大税务局的决定是合理的,因此没有理由将案件发回重新裁定。

最后,两名女纳税人均要为自己的不懂TFSA规则付出惨痛的代价。

来源:超级生活综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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