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移民部11月6日发出通告,对10年签证进行大修改,不再统一签发10年多次往返签证,具体情况有一名官员根据访问目的、资金情况、医疗等情况而具体决定。
加拿大移民部11月6日在官网上称,签发的最大有效期多次入境签证不再被视为标准文件,官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,并确定有效期。
根据移民部更新的指引,多次入境签证是指:
允许持有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多次从任何国家入境加拿大
最长有效期为 10 年或旅行证件或生物识别信息的有效期,以先到者为准
如果贴在完全或完整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,则仍然有效(在这种情况下,持有人还必须持有较新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,并且必须向航空公司出示这两份证件才能前往加拿大,并向边境服务官员出示这两份证件才能进入加拿大)
确定一次还是多次往返的四大因素
移民部同时发出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的指南,称移民官员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。
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以下四大因素:
1、访问目的
申请人是来参加一次性活动(例如参加会议、培训课程或旅游),还是会定期返回加拿大的活动?(例如探亲)
他们是持有许可豁免的短期学生或工人吗?他们每次访问是否都需要父母授权?
访问是否出于同情目的,例如照顾病危或垂死的家庭成员?
2、资金
申请人是否有稳定、持续的资金来源,例如就业,足以支付多次访问加拿大的费用?
如果加拿大的接待人(家人或朋友)将承担申请人的费用,是否提供了关系证明,并且接待人在加拿大是否稳定?
接待人是否还邀请了其他人?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资源为所有受邀个人提供多次访问?
资金是否由申请人的雇主提供(例如用于一次性会议或商务会议)?雇主是否提交了证明这一事实的信函?
3、医疗
申请人是否表示自己的健康状况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恶化?
申请人是否前来就医?
客户是否提供了缓解计划,例如医疗保险证明?如果是,有效期是多长?
4、其他因素
申请人是否表现出与祖国的紧密联系,例如就业或家庭义务?
申请人是否出国旅行过?他们以前去过加拿大吗?如果去过,他们是否遵守了签证条款和条件?
申请人以前是否被加拿大或其他国家拒签过?
官员确定有效期的三大因素
对于多次入境签证,移民官员可能会决定签发有效期短于最长期限的签证(10 年或护照或生物识别信息的有效期,以先到者为准)。
移民部表示,官员们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:
1、访问是否属于短期目的,例如商务访问,作为保修或销售协议的一部分提供售后支持?
2、申请人在当前居住国的身份如何?他们与居住国和加拿大的联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吗?
3、申请人祖国的经济或政治条件是否不稳定?
所以,加拿大移民部IRCC将不再根据护照有效期作为标准签发多次入境的访问签证,相反,签证官将有权决定签证是单次还是多次,一次性旅游,会议或者培训的申请者预计受到影响最大,如果多次往返,有效期也不是统一的10年,移民官还有权签发3年还是5年的多次往返签证。
来源:超级生活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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