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凤凰加拿大综合报道:当自己至亲之人面临被医生放弃的境地,每个人都没法坦然接受吧?
近日,BC省最高法院的审理了一起案件,法官最终裁定温哥华一家医院可以停止一名65岁男子的生命维持系统。
事情发生
据悉,今年5月18日,65岁的Leo Edward Bikus在起床时突然晕倒,随后心脏骤停,差不多有46分钟都没有脉搏,还导致其大脑缺氧。
Bikus的两条心脏血管被血栓堵塞。他的心肌也非常虚弱,无法将氧气输送到全身各处。
根据决定,他接受了血管成形术,并在同一天住进了圣保罗医院的心脏重症监护病房,“此后一直没有反应”。
此后,他一直是植物人状态,必须依赖生命维持系统,包括呼吸机和饲管。
Bikus有配偶,但双方已经分居20年,他的两个女儿代表其做出医疗保健决定。
自2023年5月18日起,Bikus接受了各种神经系统评估。所有临床和研究结果都表明其神经系统功能较差。
主治医生将结果告知了家属,建议让他脱离生命维持系统,并表示如果临床恶化,医院不会提供升级护理,也不会进行心脏复苏,因为这种治疗对患者的伤害将超过潜在的好处。
因为没有意识,还可能导致对病人进一步的伤害,包括褥疮、感染和其他并发症。
法官:这起棘手的案件取决于…..
根据CTV的报道,省高院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认为这起棘手的案件取决于Bikus的生命是否符合他的“最大利益”的问题——这个问题导致患者的成年子女和圣保罗医院的医生产生了分歧。
Hinkson 在8月3日的决定中写道:“在这种情况下,医生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停止治疗,而家人则希望继续治疗。”
Bikus的两个女儿De chaltillon和Elise Bikus对于这种说法提出质疑,声称她们亲眼看到父亲移动了脚和其他肢体。
姐妹俩在法庭上展示了一段视频,她们称视频显示了一种“皮层反应”,表明他正在恢复意识。
医生承认了这些动作,但他们认为这是反射,而不是有意识运动的证据。
6月2日,Bikus的女儿提交了一份民事索赔通知,他们要求圣保罗医院继续治疗,并延长三周的时间,让他们有时间“从专业的神经学家那里获得对父亲情况的公正和独立的评估”。
根据一名专攻危重病人的医生的记录,测试显示“没有明显的脑电活动”,即使最好的是结果也是“严重的神经损伤”。
Bikus的瞳孔对光有反应,但他对疼痛的刺激没有反应,也没有咳嗽、呕吐或角膜反射。
Hinkson写道,“治疗Bikus的医生一致认为,终止维持生命的治疗对他最有利,因为这种治疗只会延长他的生命,而且是徒劳的,会导致他进入持续的植物人状态,没有意识。”
三次听证会被延期
为了让女儿们有时间听取意见,三次听证会被延期。Hinkson第四次拒绝延期,认为法院不宜干预患者医生的临床判断,而所有医生都一致认为,结束治疗符合Bikus的最佳利益。
Bikus已经患上了褥疮,伤口需要持续的清洁和治疗,如果患者有意识,这会非常疼痛。此外,他不会咳嗽,这意味着其肺部会慢慢充满粘液,损害他的呼吸系统并有感染的风险。
相比之下,Bikus的家人并没能提供权威性的医疗评估,收集的一些证据也更像是“道听途说”。
据此,Hinkson法官认为,“很明显,在我面前没有任何医学意见否认Bikus先生的神经学预后非常差……有证据表明,继续治疗是有害的,因为这会使比库斯先生面临感染、溃疡、败血症和进一步并发症的风险。”
最终裁定
他最终裁定,授权圣保罗医院将对Bikus的护理转为舒适护理治疗,并在24小时内停止任何维持生命的治疗或医疗保健服务。
由于Bikus的病情使他既不能同意也不能拒绝他正在进行的治疗,法院必须考虑谁最适合代表他这样做。
根据BC省的《医疗保健(同意)和护理设施(管理)法案》,如果病人有配偶,义务首先落在他们的身上——但在Bikus已经和他的伴侣疏远了20多年。
这就把决策的责任留给了他的两个女儿。
根据法律规定,替代决策者必须以病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,圣保罗医院认为,尽管这对姐妹的出发点是好的,但她们不能让病人处于最好的状态。
医院要求法院利用父母权否决他们的意愿。父母权允许法官为了病人的利益,不顾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的反对,下令进行治疗。
Hinkson指出,在BC省一起案中,一名严重残疾的6岁男孩的父母拒绝同意为他做挽救生命的手术。法官允许医生进行这种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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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凤凰加拿大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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