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温哥华热点综合报道:最近,加拿大一对华人夫妻的离婚案件被本地多家媒体报道,夫妻双方为了离婚争财产闹得水火不容,也把自己不堪的一面暴露给了公众。法官做出了裁决,批准了离婚申请,却发现他们互相隐瞒下的诸多阴谋。
女方名叫做沈英子(Yingzi Shen,音译),出生于1967年,曾是国内某个地方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。
她有过一段婚姻,前夫在中国有一家价值70多个亿的企业。2人在2011年就签署了分居协议,沈女士拿到了儿子李子为的抚养权,前夫则给了她4000万的赡养费,其中2000万给儿子,2000万给她,分期支付。
不过,前提条件是她不再婚。如果沈女士再婚,前夫有权停止支付。
沈女士离婚后没多久就搬到了温哥华居住。从2007年到2017年,她住了整整10年,一直是在温哥华带孩子。
前夫给她在UBC校园内买了一间公寓,表示再婚前房子归她,若她再婚,房子要转让给儿子。
沈女士和李先生在中国境内还持有5套房产,累计面积超过900平,也签署了类似的条约:如果她再婚,就将失去所有权,必须转让给儿子。
沈女士在2017年成为了加拿大公民。而就在她正式入籍前不久,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何容仁先生(Rongren He,音译)。
何今年59岁,在中国也有一段婚姻,还有一个孩子。据悉,两人在2016年12月认识,在2017年开始发展成类似于婚姻伴侣的关系,并于2017年8月10日结婚。
然而,两人从2018年12月就开始分居,从开始到结束刚好两个月。要想结束这段短暂的婚姻关系并不难,可重点是:财产分割的问题不仅牵扯到现任夫妻,还扯到了两个人的前夫前妻。
法官企图理清这4人之间的恩恩怨怨,却发现疑惑越来越多。
首先,法官觉得沈和何的婚姻关系很可能是假的。因为根据调查显示,沈和何的相遇是通过移民顾问介绍认识的,法官怀疑何先生故意找到了沈女士假结婚。
毕竟在2016年5月,何先生持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,在加拿大逗留6个月之久,面临签证到期却不离境,转眼就多了一个伴侣。
法官怀疑这是一桩交易,何为了移民,沈为了钱。法官还指出,何先生声称自己抵达加拿大时身无分文,但这听起来没有可信度,背后或许藏着别样的迷。
根据搜集到的证据,何先生的前妻曾在离婚后的两周内借给他300多万人民币,没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偿还。
随后,何先生在加拿大的银行账户开始陆陆续续出现多笔来头可疑的存款,包括单笔$10万加币的汇票、单笔$5万加币的存款以及4笔总计$18万加币的存款。
去银行查看汇款原因都语焉不详,写着是朋友礼物。
更奇葩的是,法官怀疑何先生在中国根本就没有和前妻离婚,又或者两人是假离婚。何先生为了把一家人都转移到加拿大,特意选择和沈女士假结婚。
2年约定之期已到,何先生急着离婚,把真正的妻儿带过来。法官表示,“无论是在交往之前、交往期间还是交往之后,沈女士和何先生都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之间存在真正的感情。”
尽管如此,法院判定他们于今年的8月31日正式离婚。不过,BC最高法院判离婚官司,可不管是不是假结婚,他们如果怀疑,可以把案子递给移民局,由移民局调查。若查出属实,很可能何先生的加拿大身份不保,面临遣返,而沈女士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可情好断,财不好分。
何先生指控,沈女士拿走了他价值$8万的珠宝。他展示自己发出去的短信,上面写着:“我已经把我从中国带来的所有钱都给了你。你却把钻戒、金海水珍珠项链、翡翠和猫眼石等都拿走了。”
短信底下是沈女士的回复内容:“你是一个彻底的精神病患者,类别偏执狂。这些珠宝是你送给我的结婚礼物。难道你还想把他们找回来吗?”
何先生希望沈女士能归还自己的珠宝,但沈女士不愿意。何先生突然一凛,想到那得赶紧分房产。
原来沈女士在2017年把在UBC的旧公寓卖了,卖了$70多万。而何先生在同一时期花费自己银行账户里的钱,在UBC买了另一套公寓,价值$110万。
这套公寓99%的所有权是沈女士的,1%是何先生的。沈女士对法庭提出,那离婚分房子,这套公寓99%的收益也要归她。
何先生着急:“我不是要把房子送给你,是因为你骗我,说我是游客,在BC省不得持有超过1%的所有权!”
何先生反手提出,他也要分沈女士卖房子的那$70多万。沈女士也不甘示弱,提出离婚可以,那何先生也要给配偶赡养费——补偿她违约前夫合约的损失。
法官认为,这段婚姻关系中的双方都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。每个人都讲述了与递交的文件或常识不符的故事。譬如沈女士,她在中国境内的生活开销归谁支付?这一点,她提供的证据并不一致。
判决中写道:“她的资金流入似乎与流出不相符,特别是自从她返回中国以来。这强烈表明她有未报告的收入或她所动用的其他资产。”
同样,法官形容何先生“在庭审作证期间极其好争论、自我防御且不合作”,并发现他对自己的财务状况“表现出的天真程度令人无法接受”。
法官最后的判决中写道:“总的来说,所有这些因素都损害了双方的信誉。我对他们的所有证据都非常谨慎,并尽可能依赖文件本身。”
采用这种方法,法官驳回了沈女士要求配偶赡养费的要求,命令将出售房屋的收益75%分配给何先生,25%分配给沈女士,并命令沈女士赔偿何先生赠送给她珠宝的等值额$40400加币 。
“为了完整起见,并解决被告实际上仍拥有珠宝(或丢失但后来被发现)的任何可能性,我将下令将被告视为珠宝的所有者,判决书写道:“被告必须将其拥有的任何已确定的珠宝交给原告。”
另外,本案双方的所有其他主张均被驳回。 就目前来看,双方在BC高等法院的离婚案尘埃落定了。但两人会不会就财产分配问题再次起诉,还不可知。更关键的是,移民局会不会调查他们的婚姻关系。
鸡飞狗跳,实在令人感叹狗血。
来源:温哥华热点综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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